★修改期初货品库存的规则
(一) 进销存与账务分开使用
1. 创建账套之后,在没有发生业务的情况下,期初数量和单价都可以修改;
2.
创建账套之后,在已经发生业务的情况下,期初数量可以修改,单价不可以修改;
3.
货品在采用个别指定法核算时,某种商品期初如果有几个批次,在一种批次被引用的情况下,并不影响别的批次期初数量及单价的修改。
(二)
进销存与账务结合使用
1.
创建账套之后,在没有发生业务的情况下,期初数量和加权价都可以修改,并且系统会提示“此处修改将对账务系统‘库存商品'期初数产生影响,请注意同步修改。”;
2.
创建账套之后,在已经发生业务的情况下,只有期初数量可以修改,并且修改之后系统会提示“此处修改将对账务系统‘库存商品'期初数产生影响,请注意同步修改”;
3.
货品在采用个别指定法核算时,某种商品期初如果有几个批次,在一种批次被引用的情况下,并不影响别的批次期初数量及单价的修改;
4.
对于成本核算方法为移动加权、全月一次和先进先出法的货品,如果账套选项设定为不允许负库存销售,则修改之后当前库存不能小于零;而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核算的货品,修改之后的数量不能小于被出库引用的数量。
上述两种方式,在结账后系统都不允许对库存商品初始化数据进行修改。